请教各位前辈,我看到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定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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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品和标准品一样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杂质和有关物质检查等标准物质,它是国家药品标准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
药品标准物质是国家药品标准的物质基础,它是用来检查药品质量的一种特殊的专用量具;是测量药品质量的
基准;也是作为校正
测试仪器与方法的物质标准。在药品检验中,它是确定药品真伪优劣的对照,是控制药品质量必不可少的工具。
对照品:是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由国务院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标准品系是用于生物测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按干燥进行计算后使用。
对照品与标准品是2个不同的概念,中国药典凡例中已有明确的定义:文献中常将2种概念混淆,认为对照品就是标准品,是1种物质2种提法而已,造成错误的原因,可能是有的药品既有对照品,又有标准品。例如,当用微生物法测定头孢克罗效价时,用头孢克罗标准品,用HPLC或UV法测定时,则用对照品;非那西丁当用作熔点校准物质时,用熔点标准品,测定含量时,用对照品。即使是同一种物质的标准品和对照品,它们的规格、标定方法以及用途都可能是不同的。”这一大段文字看了还是不甚明白,这样说来,标准品的要求更严格,应该都很贵的,我看一个检测方法还有类似文献的时候,都说用物质A的标准品3.0g,配制标准品溶液~~~~~感觉用量太大了。那我现在用
液相做物质A的含量检测时,外标法,这个时候用标准品还是对照品呢?
购买试剂的时候,看到纯度97%的某化合物,这个可用用来
液相含量检测吗?
我感觉特别混乱了,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