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作废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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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m_61f34a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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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谁知道作废的地方产品标准还能用吗?不甚感激
推荐答案:石头雨回复于2021/09/22
作废的话一般是不能用的,不能保证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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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hua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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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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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是不可以使用, 但需要看具体情况,比如 CNAS能力认可新旧标准是可以同时并存的,只是旧标准在能力范围表中应增加“限制性说明”。
石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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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ic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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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强调使用最新标准,作废的地方 产品标准是不能用的。
action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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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作废标准。2020年3月官方有正式回复。虽然是针对资质认定的回复,但认可这边也可以适用。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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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的层级要低于国家标准。如果国家已经发布了相应的国家标准,应优先采用,地方或部门标准应即行废止,除非地方或部门标准技术层面要严于国标。
权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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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个主题是“作废的判定标准”,单纯的判定标准是不需要进资质认定的。
根据《产品质量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是否使用作废的产品标准进行判定,一般看产品的生产日期。标准废止日期之前生产的产品用旧产品标准判定,标准废止日期之后生产的产品用新产品标准判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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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权劭(v2916004) 发表:
您这个主题是“作废的判定标准”,单纯的判定标准是不需要进资质认定的。
根据《产品质量质量法》第二十六条(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是否使用作废的产品标准进行判定,一般看产品的生产日期。标准废止日期之前生产的产品用旧产品标准判定,标准废止日期之后生产的产品用新产品标准判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您说的是产品的标识,楼主说的估计不是产品的标识,而是《检测报告》的符合性判定依据。前者是生产厂家的出厂检测放行结果,后者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结论。
手机版: 作废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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