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生活所迫(yzhlai) 发表:明白了,谢谢老师!
质控样的比例,一般而言是对样品数量的比例要求,当然是要覆盖所有监测项目的(除去标准检测方法并无要求平行样、加标回收的项目)
例如:
1、如果有1-10个样品:1)如果其中某个样品的检测项目能包括所有该批次样品的检测项目,推荐选择这个样品进行现场平行样采集,这样保证了10%的数量;
2)如果没有哪个样品的检测项目能覆盖所有该批次样品的检测项目,或者不想选择某样品采集现场平行样,就得选择其他2个及以上的样品,检测项目的加和应覆盖所有该批次样品的检测项目,2个样品中重复的检测项目可以只选其中1样品,例如样品1需测TP、TN、NH3-N、NO3-N、NO2-N,样品2需测Cu、Pb、Zn、Cr、Cd、TP、TN,则可以设置样品1的现场平行样(测TP、TN、NH3-N、NO3-N、NO2-N)、样品2的现场平行样(测Cu、Pb、Zn、Cr、Cd,此现场平行样品的TP、TN可以不用测);即需要保证每个项目有1个现场平行样。
2、如果样品>10个,且<=20(一般情况下一批次的上限是20个,标准检测方法有特别要求的除外),则每个项目需要选择2个样品采集现场平行样。
3、质控数量比例一般不是指项目的数量比例(有文件特别要求、规定的除外),例如,如果1批次样品要测的项目包括TP、TN、NH3-N、NO3-N、NO2-N、Cu、Pb、Zn、Cr、Cd、Ni,不是指这11个项目中选择其中的2个项目采集现场平行样,而是得保证该批次样品的所有检测项目均需要有现场平行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