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更改。
原始记录的内容和信息不得随意删减或增加,确实存在错误需要更改时,不可擦涂掉,而应采用杠改的形式,保持原有数据和内容清晰、可辨识,将正确的内容写在旁边,并由修改者签名或采取等效标识予以识别。关键数字更改要说明原因,原始记录由记录者本人修改,他人无权更改。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同等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未经授权的改动。
杠改的形式只适用于纸质记录,不适用于电子版原始记录。电子版原始记录只能由编制生成原始记录的人修改,审核人员只能以只读方式调阅文档,发现错误只能原路驳回进行修改。电子版原始记录可以在后台准确地记录修改人和修改时间信息。
还有数据处理的最终结果,应按要求进行修约,按要求保留相应的有效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