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1】
CNAS秘书处2013年10月对江苏某质检中心进行投诉时调查时,发现其出具的带CNAS认可标识的检验报告出具了Si3N4的检测结果,超过CNAS给予的认可范围,受到暂停其全部认可领域范围的处理。
【举例说明2】
2014年7月,CNAS秘书处对浙江某校准实验室进行专项监督评审时,发现其提供给某客户证明其校准服务能力的认可证书附件中的信息与CNAS发布的证书附件不一致,实际认可的能力范围只有5项,而其编造的能力认可范围多达29项,受到撤销CNAS认可证书的处分。
来源:《ISO/IEC 17020:2012〈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标准理解与百问百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