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楼帖子内容及其“不懂装懂却偏偏喜欢跳出来搅局”和“纯粹就是在这里自拍脑袋瞎编臆造的正经歪念”的挖苦讽刺用语,却正是“反对不同观点发表”、“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的铁证! 我哪句话冤枉你啦?你地板楼层反驳我说我错,提供了什么证据?你说你的观点对,又提供了什么证据?你那些说辞哪一句不是你自拍脑袋瞎编臆造出来的?
整个5.3条的中文,你告诉大家是从哪阴间里搜来的?还是你自拍脑袋瞎编臆造出来的?那是英文的原义吗?看看CNAS-CL01:2018是怎么翻译的吧:
再来看看GB/T27015-2019是怎么翻译的吧:
让大家对比看一看,到底是谁在这里自拍脑袋、瞎编臆造、篡改原文、曲解原义的忽悠误导。这是不是铁证事实?
第5条是对实验室组织机构的要求,“应仅声明???”指的是只需要实验室组织机构声明???即可,其他要求在其余各条款要求中,不在组织机构声明要求中,应由管理手册的其他章节或其他管理程序文件中加以规定。因此,需要组织机构“声明”的“???”中,不包括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其中“持续从外部获得的实验室活动”在6.6条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要求中,实验室一般都应制定《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管理程序》加以详细规定。 什么叫“
符合本标准(或准则)的实验室活动”,你拎不拎得清啊?6.6条那是实验室的活动吗?看看CNAS-CL01《准则》第3.6条(或GB/T27025《要求》第3.6条)的“注”是怎么说的吧:
认不认识这几个字呀?5.3条所说的“实验室活动”到底指什么活动说给大家听听。
这里是技术讨论的平台,任何人都有平等发表个人观点的权力,即便菜鸟式的,甚至错误的观点,都允许平等地发表,平等地参与讨论。因此,编没编制过CNAS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接没接受过CNAS的官方正规培训,参没参与过CNAS实验室的内/外审核,都不是禁止量友们发表个人观点的理由,也不是向某个素不相识的人请示汇报的内容,试图用这种理由阻止版友们发表观点和看法的大棒吓不倒任何人。 不管是什么“菜鸟”,都没有谁像你这个“学术无赖”一样,在技术辩论中毫无学术道德底线地施展恶劣学风,既拿不出证据,又死不认错。没有谁禁止版友发表自己的观点,禁止的是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的施展恶劣学风,禁止的是正经歪念胡说八道的忽悠误导。
如果大家打开CNAS-CL01的6.6条,就可以看到全部内容。其中6.6.1条的注白纸黑字写道:“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a)用于实验室自身的活动;b)部分或全部直接提供给客户;c)用于支持实验室的运作。”,并用注的形式进一步说明:“产品可包括测量标准和设备、辅助设备、消耗材料和标准物质。服务可包括校准服务、抽样服务、检测服务、设施和设备维护服务 、 能力验证服务以及评审和审核服务。” 你连白纸黑字的“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都会理解成“
实验室的活动”,可见愚钝到何种地步。这些“产品”或“服务”,要么是用于实验室活动,要么是用于支持实验室运作,但不属于“实验室的活动”。
这位编制过CNAS实验室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接受过CNAS的官方正规培训,参与过CNAS实验室的内/外审核的,自持“专家”身份的人,竟提出“哪家实验室的程序文件在声明实验室活动范围时,扯到了消耗品采购、设备维修啊?”这样的低级问题,似乎采购与维修服务不该写入实验室的程序文件中,不觉得可悲可笑吗? 好笑吗?让你拿出一份真实的案例出来给大家看看,你拿出来了吗?问你哪家实验室的程序文件在声明实验室活动范围时,扯到了消耗品采购和设备维修,你正面回答了吗?你是眼瞎了还是耳聋了?装什么傻呀。我说得清清楚楚是将消耗品采购与设备维修写进程序文件的“
声明实验室活动范围”里,你在这里存心恶意的篡改原文曲解原义将其说成是“
写入实验室的程序文件中”。什么意思?什么目的?你这种低级下三滥的伎俩,本人少说也领教了十几年,你居然还好意思厚着脸皮在这里丢人献演。我只能表示“呵呵”了。
不要在这里假装献殷勤啦。人家楼主在7楼的表述已经够含蓄了。可惜你这根老油条是自臭不觉,不识抬举给脸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