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钢直尺的期间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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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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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有一批钢直尺,2017-2020.4.25号,每年都去送去校准了,我觉得钢的,也没有什么不稳定,所以从2020.4.25做了校准计划是2年校准一次,2020.4.25—2022.3.7号这期间也没做过期间核查,2022.4.25号2年校准周期就到了,本来下周准备送去校准的,但这几天CNAS评审,老师给开了个不符合项“科室不能提供钢直尺2021年期间核查计划和开展核查证实记录。”请问下各位老师,我本来就准备下周送去校准了,那我这几天可以不做期间核查了,提前送去校准吗?就当是期间核查了,这次的整改就用校准记录来证实。
2、还想请教下各位老师,CNAS老师说钢直尺是要进行检定的,不是校准,我每次送去第三方校准机构,他们都给我走的校准而不是检定?
推荐答案:石头雨回复于2022/03/08
1、我们有一批钢直尺,2017-2020.4.25号,每年都去送去校准了,我觉得钢的,也没有什么不稳定,所以从2020.4.25做了校准计划是2年校准一次,2020.4.25—2022.3.7号这期间也没做过期间核查,2022.4.25号2年校准周期就到了,本来下周准备送去校准的,但这几天CNAS评审,老师给开了个不符合项“科室不能提供钢直尺2021年期间核查计划和开展核查证实记录。”请问下各位老师,我本来就准备下周送去校准了,那我这几天可以不做期间核查了,提前送去校准吗?就当是期间核查了,这次的整改就用校准记录来证实。
答:对于钢直尺的话因为其参数不容易变化可以不用做期间核查的,不是所有的测量器具都需要做期间核查的,我觉得这个可以和老师沟通。如果实在沟通不下,可以咨询老师核查的方法,如何去做?只能按照老师的意思整改。期间核查和校准不是一回事,这种情况就不要找麻烦了还是做期间核查吧。
2、还想请教下各位老师,CNAS老师说钢直尺是要进行检定的,不是校准,我每次送去第三方校准机构,他们都给我走的校准而不是检定?
答:关于检定还是校准这个要分场合的,一般检测实验室中的钢直尺不属于强检器具,可以做校准的,当然老师非得要求检定的话,也没办法。送去检定就可以了。这个也不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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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直尺一般不做期间核查,与评审员沟通一下,看怎么整改合适。钢直尺不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属机构自主管理计量器具,机构可以自行确定溯源方式,检定和校准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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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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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有一批钢直尺,2017-2020.4.25号,每年都去送去校准了,我觉得钢的,也没有什么不稳定,所以从2020.4.25做了校准计划是2年校准一次,2020.4.25—2022.3.7号这期间也没做过期间核查,2022.4.25号2年校准周期就到了,本来下周准备送去校准的,但这几天CNAS评审,老师给开了个不符合项“科室不能提供钢直尺2021年期间核查计划和开展核查证实记录。”请问下各位老师,我本来就准备下周送去校准了,那我这几天可以不做期间核查了,提前送去校准吗?就当是期间核查了,这次的整改就用校准记录来证实。
答:对于钢直尺的话因为其参数不容易变化可以不用做期间核查的,不是所有的测量器具都需要做期间核查的,我觉得这个可以和老师沟通。如果实在沟通不下,可以咨询老师核查的方法,如何去做?只能按照老师的意思整改。期间核查和校准不是一回事,这种情况就不要找麻烦了还是做期间核查吧。
2、还想请教下各位老师,CNAS老师说钢直尺是要进行检定的,不是校准,我每次送去第三方校准机构,他们都给我走的校准而不是检定?
答:关于检定还是校准这个要分场合的,一般检测实验室中的钢直尺不属于强检器具,可以做校准的,当然老师非得要求检定的话,也没办法。送去检定就可以了。这个也不费劲。
JOE 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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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直尺属于计量器具,纳入计量器具台账进行管理,需要定期检定/校准,而内部核查是确保检定/校准周期内计量结果稳定,对于使用频繁,使用环境等有要求的计量器具还是要有定期核查,建议楼主按照老师意见首先制定钢直尺内部核查作业指引,然后按照规定频率要求进行核查,可以参考附件核查规程。
2.国家有钢直尺检定规程,应该检定。但因为直尺不是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否属于贸易,环境卫生医疗等强制检定领域范围),属企业自主管理计量器具,企业可以自行确定溯源方式,因此企业为了管理、使用方便,采取了校准方式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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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有一批钢直尺,2017-2020.4.25号,每年都去送去校准了,我觉得钢的,也没有什么不稳定,所以从2020.4.25做了校准计划是2年校准一次,2020.4.25—2022.3.7号这期间也没做过期间核查,2022.4.25号2年校准周期就到了,本来下周准备送去校准的,但这几天CNAS评审,老师给开了个不符合项“科室不能提供钢直尺2021年期间核查计划和开展核查证实记录。”请问下各位老师,我本来就准备下周送去校准了,那我这几天可以不做期间核查了,提前送去校准吗?就当是期间核查了,这次的整改就用校准记录来证实。

提前送去校准,以校准作为期间核查我在之前的帖子说过,是可以的。但是想忽略期间核查的步骤,还是省省吧。要多增加一次校准的费用。所以老老实实期间核查。

2、还想请教下各位老师,CNAS老师说钢直尺是要进行检定的,不是校准,我每次送去第三方校准机构,他们都给我走的校准而不是检定?
第三方校准机构只能出校准。检定的话送计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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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y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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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有次参加培训,老师专门提了有的专家给人家开的不符合项不合适,内容就是“钢直尺也需要期间核查”,这个完全没必要的。如果实在沟通不了也没必要补做了,快到检定周期了直接找专门机构做更好;
2、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42号”文件,不属于强检,企业可以选择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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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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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毛头(v3219008) 发表:
1、我们有一批钢直尺,2017-2020.4.25号,每年都去送去校准了,我觉得钢的,也没有什么不稳定,所以从2020.4.25做了校准计划是2年校准一次,2020.4.25—2022.3.7号这期间也没做过期间核查,2022.4.25号2年校准周期就到了,本来下周准备送去校准的,但这几天CNAS评审,老师给开了个不符合项“科室不能提供钢直尺2021年期间核查计划和开展核查证实记录。”请问下各位老师,我本来就准备下周送去校准了,那我这几天可以不做期间核查了,提前送去校准吗?就当是期间核查了,这次的整改就用校准记录来证实。
2、还想请教下各位老师,CNAS老师说钢直尺是要进行检定的,不是校准,我每次送去第三方校准机构,他们都给我走的校准而不是检定?
      1、“提前送校”与“期间核查”是两个概念,前者不能代替后者。前者仅仅相当于缩短“校准周期”。
      2、钢直尺属于“非强制检定类计量器具”,对于“非强检类计量器具”,用户可以以“非强制检定”方式溯源,也可以以“校准”方式溯源。当国家没有现行有效的校准规范时,“校准”可以依据检定规程进行。但“检定”绝对不可能依据校准规范进行。你们的“合格判据”如果就是检定规程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本可以以“非强制检定”的方式溯源,但因你们的“复校时间间隔”定为2年(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检定周期”为1年),所以你们只能以“校准”方式溯源。
      3、CNAS老师说钢直尺是要进行检定的,不是校准。似乎没有任何的根据,估计这位老师不是从事计量行业的。根据CNAS-CL01-G002:2021《测量结果的计量溯源性要求》第4.5条之规定,CNAS只承认属于“强制检定”管理的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第4.5条c)款),其他计量器具,只承认通过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第三方校准机构出具的《校准证书》(除非此类第三方校准机构不可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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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8 20:07:19 Last edit by luyunnc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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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直尺属于“实物量具”,“实物量具”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同时,钢直尺又是几何量测量中准确性最低的测量设备之一。
  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主要针对稳定性教差的非实物量具的测量“仪器”,由测量过程的重要性和测量过程的复杂性高低来决定的,不是所有的测量设备都需要“期间核查”。像钢直尺这种稳定性好,准确性低的测量设备,理论上并不需要“期间核查”。
  另外,钢直尺已从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删除,不属于“型式批准”也不属于“强制检定”范围,不再需要“检定”。建议采用“校准”方式溯源。使用单位采用什么方式溯源,以及相邻两次溯源的时间间隔,使用单位完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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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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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直尺啥时候列入了《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啊?从未列入的器具,从哪冒出的“删除”啊?9楼某人不懂装懂在这里无中生有,瞎编臆造,简直就是不负责任的信口开河,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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