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看了半天,这啥跟啥呢?有点文不对题。不过还是很感谢答复。
楼主的问题:啥时候写“合格”,啥时候写“符合”,这有啥区别的吗?
答:
在GB/T19000标准中,“合格”的定义是“满足要求”,对应的“不合格”的定义是“未满足要求”。在关于“要求”的概念图中,“不合格”的下层术语是“缺陷”。“缺陷”的定义是“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不合格”,显然“缺陷”与“不合格”之间的关系是“属种关系”,“不合格”的下层“属种关系”术语还应该有其他种类的“不合格”。“不合格”也许仍然有挽救的可能性,通过“改进”或“返修”、“返工”,使其变为“合格”。但如果已经确认不能满足“预期或规定用途”,即确认为“缺陷”,就是无法改变或铁定的“不合格”了,就只能“报废”处理。因此,不合格品与废品有很大区别。
“符合”是指“与存在的式样、形式或标准一致”,或“某事物与给定的(条件,事物)在性质、作用或意见、意志、行动上一致”。因此不像“合格”那样明显涉及“用途”。因此,“符合”只是判定“满足规定或标准”,并未判定“能用”,“不符合”只是判定“不满足规定或标准”,也并未判定“不能用”。
因此,在管理体系内部或外部审核时,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事”(工作),开出的单据应称为“不符合项报告”,要求责任部门查找不满足要求或规定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加以整改,使该项工作满足规定要求,所以最好不要称为“不合格项报告”。如果某项工作真的涉及到“用途”不满足要求(不合格),这项工作也就该被“枪毙”了,以后也就没必要再做这项工作了。对于“物”(产品)来说,如果不满足标准、图纸、工艺规定,应判为“不符合”,被判为“不符合”,还有可能办理返工返修,使其“符合”,或者也可直接判为“次品”,也许还可以降价出售。如果“物”不满足“预期或使用要求”,就应判为“缺陷”品(“不合格”品中的一种),就无法挽救,需办理报废,且不能销售了。
原文由 Insm_005210a9(Insm_005210a9) 发表:呵呵,非常感谢关注和回复。
看了半天,这啥跟啥呢?有点文不对题。不过还是很感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