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环节管理方式与美国类似,但美国更偏重于品种监管。美国监管食品安全涉及机构20个之多,但主要是5个:食品药品管理局(即FDA、属于卫生部)、食品安全检验局(即 FSIS、属于农业部)、动植物健康检验局(属于农业部)、环境保护局以及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美国的多头管理是为了克服一种可怕的“官僚庇护症”。美国人一直认为,如果设立一个独立的统筹性的机构(将所有环节事务纳入其中,并同地方当局合作),会造成该机构同生产商的长期隐含式关系,很可能让该机构被不良食品生产商所腐蚀,成为其利益代言人。但这一想法似乎也有其局限,至少中国发生的“郑筱萸药监腐败案”就显示了即使进行权力分割(将审批权和监管权分立),也会产生监管的“周旋地带”,引发大量灰色交易。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多头管理还是单线主导都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无论美国体制还是英国体制,都引入社会对政府的问责、监督、质询以及非线性授权。也就是说,对监管机构本身的运作必须要引入社会力量的监督,然后监管机构才能更好地规制市场。食品安全的监管机构并不是仅仅对上司机构负责,更要对广大公众负责,因此,要呈现一种更为透明的机制状态,接受更为民主和广泛的监督和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