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效
液相色谱法系统适用性试验中,有常用的四个参数:分离度、柱效、重复性和拖尾因子,其中分离度和柱效是二个最重要、也更具有实用意义的参数。分离度是判断两物质在一个方法中分离的程度,虽然与柱效相关,但在衡量系统适用性时,首先强调的应该是分离度,只有当色谱图中仅有一个色谱峰或测定微量成分时,规定柱效才有其特殊重要性。由于我们国家药典对使用的色谱柱只有原则上要求,因此,在药品质量标准中制定杂质(尤其是特定杂质)检查方法时,其系统适用性试验中尽可能列入
分离度用溶液和要求,显得非常重要。但我们国家的许多药品标准,往往忽略这一点,有时柱效定的也不合理,以致于造成试验判断上的误差和困难。
中国药典中规定了某些色谱条件可在一定范围内调节,但无具体内容,为保证系统适用性,参照国外药典,建议某些条件的调节范围如下,供试验人员参考。(1)柱长(-50%到+100%),柱内径(±25%);(2)填料粒径(-50%);(3)流速(±5%);(4)流动相的PH值(±0.5PH单位);(5)缓冲盐浓度(相对浓度±30%,绝对浓度±2%);(6)进样体积可减小至可接受的定量精度;(7)柱温(±10℃)。由于各色谱条件对分离效果具有累积效应,故同时调节多项条件应予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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