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线上讲座第140期:水质现场应急监测分析技术(时间:2012年2月8日-2月18日)主讲人:54943110(水源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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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322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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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现场应急监测分析如果平时监测及时公布到位是否要减少工作量?
应急监测分析是否都在水质出现问题才工作?
现在水质状况公布数据准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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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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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水源老师主持的专题讲座不错!作为同行想讨教一下,贵单位的水质现场应急监测分析项目是否有申请或通过认证/认可的(用实验室方法检测的项目不算)?如果有,是哪些项目?
    还有个人认为环境的109项也好,疾控的106项也好,没有必要每个实验室都做全,只要每个省市有几个实验室能做全就行,对于环境监测行业来说,国家也仅只要求113个城市开测,实际能测全的三分之一都不到。由于全分析的监测频次要求较低,大而全的仪器配置只会糟蹋纳税人的钱,对于未检出的项目一年测一次也就够了,如果每个城市都测和加大频次测,只会增加实验室的污染排放。


具有所知,应该没有去进行计量认证扩项吧。主要原因是其与实验室检测的服务对象有区别,这决定了其使用的方法更多为定性、半定量或快速定量,这个牺牲了一定精度,但保证了数据的及时性,这样一来其认证的难度也就增加了;其二,如果涉及到处罚等需要法律效力的数据,有后方实验室支持,所以没必要现场快速法去申请计量认证;其三,目前快速法的国标方法较少,我们目前在开发一部分,申报了国标,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后面一个问题我比较赞同,没啥必要。前面也说起过,个人目前更倾向于检查综合效应方面的指标(不过方法还有待完善)
水源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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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yu3226033(yu3226033) 发表:
水质现场应急监测分析如果平时监测及时公布到位是否要减少工作量?
应急监测分析是否都在水质出现问题才工作?
现在水质状况公布数据准确吗?


1.水质现场应急监测分析如果平时监测及时公布到位是否要减少工作量?
所谓的水环境应急主要指水环境突发性污染事故的监测。和即使公布监测结果没很大联系

2.应急监测分析是否都在水质出现问题才工作?
应急监测分几部分,一个是实验室的备战,一个是实际的应急监测工作,还有个是应急演习,由此可知不是出问题才工作,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3.现在水质状况公布数据准确吗?

不能一概而论吧,可能有部分政治数据,这个大家都明白的
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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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水源守护者(54943110) 发表:
具有所知,应该没有去进行计量认证扩项吧。主要原因是其与实验室检测的服务对象有区别,这决定了其使用的方法更多为定性、半定量或快速定量,这个牺牲了一定精度,但保证了数据的及时性,这样一来其认证的难度也就增加了;其二,如果涉及到处罚等需要法律效力的数据,有后方实验室支持,所以没必要现场快速法去申请计量认证;其三,目前快速法的国标方法较少,我们目前在开发一部分,申报了国标,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认证,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监测报告则要求有CMA标志;最近广西河池镉污染,带了了几十台阳极溶出法的便携仪器到现场监测,但最终公开的监测信息还是靠运到现场安装的Thermo原吸提供;因此个人认为即便是有了标准方法,像这种定性、半定量的方法也不能申请或通过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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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9 23:10:36 Last edit by wangliqian
水源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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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原文由 水源守护者(54943110) 发表:
具有所知,应该没有去进行计量认证扩项吧。主要原因是其与实验室检测的服务对象有区别,这决定了其使用的方法更多为定性、半定量或快速定量,这个牺牲了一定精度,但保证了数据的及时性,这样一来其认证的难度也就增加了;其二,如果涉及到处罚等需要法律效力的数据,有后方实验室支持,所以没必要现场快速法去申请计量认证;其三,目前快速法的国标方法较少,我们目前在开发一部分,申报了国标,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认证,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监测报告则要求有CMA标志;最近广西河池镉污染,带了了几十台阳极溶出法的便携仪器到现场监测,但最终公开的监测信息还是靠运到现场安装的Thermo原吸提供;因此个人认为即便是有了标准方法,像这种定性、半定量的方法也不能申请或通过认证。

不认证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个是对的。毕竟在应急事故处理中第一位的不是先追究谁的责任,有多大责任,而是对污染情况的初步判定,以便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最快速的反应(筑坝,水处理,停止供水等等)。这才是应急监测最大的作用。如果要非常精确的数据,后方实验室可以提供,当然这个就有法律效力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后方实验室支持也是应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我们不能仅仅把应急当成现场监测,这样的定义太狭隘了,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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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定性和半定量方法不能申请或通过认证,这点也不完全准确。因为每个方法都有自己的应用领域,有自身的检测范围和精度,只要是应用在适当场合就行。比如检定中不同规格的天平,如果按您的理解,那普通的托盘天平精度太低,直接可以淘汰了,不用检定了。所以这样理解个人感觉有点片面
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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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水源守护者(54943110) 发表:
此外定性和半定量方法不能申请或通过认证,这点也不完全准确。因为每个方法都有自己的应用领域,有自身的检测范围和精度,只要是应用在适当场合就行。比如检定中不同规格的天平,如果按您的理解,那普通的托盘天平精度太低,直接可以淘汰了,不用检定了。所以这样理解个人感觉有点片面

  存在就是合理,赞同各自定位之说。
  但认证是为社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而认,如果数不准,怎能拿去充数呢?以属于半定量CdKBC检测管法为例,该法即将由河南省站修制定为标准方法,其方法最低检测限为0.05 mg/L,而GB3838规定的V类水限值仅为0.01 mg/L,显然这样的方法不能拿去监测广西河水中的Cd污染!拿到现场忽悠领导还行,但绝不能拿去通过认证。所举托盘天平之例也欠妥,有违各自定位之说,要是认为通过了检定,是不是就能拿去称重SSPM!通过认证的方法必须是执行的质量或排放标准引用的标准方法或其它等效方法。这里说的等效方法是指在检出限、检出范围、准确度和精密度等于或优于标准方法的其它方法,当然也包括了等效的能用于现场的仪器方法及非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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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22 21:02:37 Last edit by wangli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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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举个简单的例子,HACH的COD方法和国标还是有区别的吧,而且数据在某些时候也不能等效的。但是有的站用这个方法通过计量认证了。
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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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H的COD方法不属半定量,认证没问题。它源自EPA410.1,比HJ标准的快速法要准,这个方法我们是改编为作业指导书后通过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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