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承担了“蓝舌病病毒核酸检测” 能力验证项目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根据国家认监委通知(国认实〔2015〕24号)的要求,为使此次能力验证工作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目的是了解该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的结果是实验室在相关领域检测能力的客观反映。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指定、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并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
二、CNAS认可证书附表中列有蓝舌病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的实验室为免费参加,其他具有蓝舌病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直属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产品质检所(院)、省、市、地方兽医部门实验室,以及大专院校、研究所的实验室,可根据自身需要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三、自愿报名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需向项目承担单位支付能力验证费用1000元,款项请寄交下列帐户,并注明“能力验证费”:
户名: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帐号:240 295 010 4000 5948
开户行:农行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支行
电子邮箱:
2443118464@qq.com (报名时请同时发送传真)
四、为保证此次能力验证计划的顺利进行,请各实验室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尽快以邮寄(以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发至我中心。
五、更为详尽的内容可在认监委网站上查询。
各单位在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或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联系。
本中心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29号 邮编:650228
联系人:杨云庆
电 话:0871-64613797
传 真:0871-6461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