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zhao1hao2985(zhao1hao2985) 发表: 说实话,你这个问题来这问根本没意义啊。这是根据你们内部的文件来的。肯定是问你们自己的负责人这个允许不允许啊。还是那句话,如果准则没有规定。那就是你们内部的问题。你去找编这个文件的人或者是质量负责人解释。另外我之前的公司是也有这种规定,但是并没以程序文件形式发布,而是内部管理文件提及。否则评审时就出现一个逻辑悖论。原始记录必须在测试时生成,后续誊抄是不允许的。那你错了3次以上的记录你们打算怎么处理?重新测试吗?事实上,实验员都是在办公室里抄原始记录,并不是在化验室当场抄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