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人力资源的管理有两个证,一曰“能力证”,二曰“准入证”。能力证可以是用人单位认可的任何权威或机构承认的证明,例如政府教育部门颁发的学位证,学术团体颁发的化学分析人员证、无损探伤证,国家人事部和质检总局颁发的注册计量师证,企业颁发的技术工人等级证,医院签发的体检证明等等,都属于“能力证”的范畴。 但,持有能力证不等于就具备准入资格,持有本科毕业证不等于就可以上工程技术人员的岗。“准入证”在各单位常常被称为“上岗证”。上岗证必须由用人单位颁发,谁用人谁颁发上岗证。颁发上岗证的前提条件是上岗人员必须具有能力证明,使用了不具有能力的人造成重大损失的,颁发上岗证的部门应负主要责任。人不能拿着能力证去上岗,能力证不能代替上岗证,没有上岗证的人员尽管持有该岗位的能力证,也不能从事该岗位的工作。涉及国家主权、稳定、安全、环保的岗位,用人单位是国家,国家对这些岗位设置了“准入证”制度。例如计量检定的准入证设定为“注册计量师证”,从事计量检定必须考取注册计量师证,并被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注册,方能开展计量检定工作。为了简政放权,体现准入证谁用人谁说了算,谁说了算谁担责的原则,国家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取消了过去已有大量“能力证”,也取消了不少“准入证”。注册计量师证是当前为数不多的国家岗位“准入证”之一。 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属于向社会提供环境检测服务的组织,其检测项目应该经CMA或CNAS认证、认可。因此,其检测人员和校核人员理应具有环境检测的能力,在具有能力证明的基础上由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颁发书面上岗证明(准入证),才能从事检测和校核工作。否则其签发的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无证执业范畴,一旦因检测结果的问题造成重大污染和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将与无驾照开车同样受到法律制裁。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的检测人员和校核人员如果真的“都没有上岗证”,公司就应该停止环境检测工作,相关人员也应该拒绝签字。
那如果这样的话,以后扩项,肯定是没人做过的项目,也就没人有这个项目的上岗证,岂不是扩不了项了?这个文件规定哪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