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测报告需要备注判定值为客户提供。
2、检测方法已经认可的情况下,自然可以盖章。我的理解这里未涉及CNAS所说的判定标准。
关于CNAS提到的判定标准参见:CNAS-EL-03:2016 6.1 判定标准是指不包含具体检测方法内容,只涉及限值要求的产品标准、规程规范或法规。6.2 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如需包含判定标准,判定标准不需申请认可;但报告或证书中仅包含判定标准(无具体的检测或校准方法)时,实验室不应在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
另外,按新准则该结果应该还涉及报告中另一话题: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