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1日发布,终于出来了,可以结束企业标准和证书中备注方法的历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协商一致,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现予印发,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原文
http://gkml.samr.gov.cn/nsjg/tssps/202010/t20201031_322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