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很沉(zhao1hao2985) 发表:这不就是方法的偏离吗。事先是可以预估到有多少种偏离情况有可能会发生,对偏离多少程度会对检测结果产生多大的影响,是可以进行预评估的。但什么时候发生偏离,往往是不确定的,也是不可预测的。所以才需要将根据预评估的结果,制定成文件,规定偏离到何种程度才是客户可以接受的,并征得客户同意后才能付诸实施。偏离并不一定都是错误的结果,有可能使计量结果的误差变大,也有可能使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增大。但这些预分析判断,都应该以文件的形式表述记录下来,供客户选择。客户如果接受,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个人感觉这个也不能算方法偏离了。方法偏离是在测试前就已知的,而且应该经过评估过的。而这个条款所强调的应该是质控结果异常,精度什么的达不到检测方法的要求,做出来的结果是错误的结果且无法进行重新测试评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