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BGYQ(v3151876) 发表:我只能说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了。原则上要求是一致的,理念应该是相同的,这只是从技术层面上而言,法律层面上则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为何CMA的资质认定证书要明示“仅国内有效”啊?为何CMA的审核依据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要依据GB/T 27025来编制,而CNAS的审核依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则要依据ISO/IEC 17025来编制呢?
从上面的资料看,路老师的理解也没错。但目前现状是很多通过CMA和CNAS的第三方,尤其是质检单位,往往会搞2合1审核,专家一次上门搞定。
另,对于两套体系,我个人觉得原则上要求是一致的,理念应该是相同的。
只是由于国情,CMA暂无法同CNAS合并共用一套系统,毕竟CMA相对CNAS很多地方要求还是宽松。
我记得黄涛老师讲课提到,认监委的官员有讨论过这个问题,两套体系要求大同小异,为何不统一搞国际标准CNAS,回答是如果都搞CNAS,国内第三方绝大多数要面临倒闭(水平跟不上国际标准)。
原文由 linrg(linrg) 发表:《条例》第十六条全文如下:
认证认可条例十六条规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机构要通过认定。但并有要通过认定CMA,才能申请认可CNAS的规定。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我只能说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了。原则上要求是一致的,理念应该是相同的,这只是从技术层面上而言,法律层面上则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为何CMA的资质认定证书要明示“仅国内有效”啊?为何CMA的审核依据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要依据GB/T 27025来编制,而CNAS的审核依据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则要依据ISO/IEC 17025来编制呢?
原文由 BGYQ(v3151876) 发表:谢谢您的提醒。这份《教程》我之前也看过,您说的这部分内容,对CMA和CNAS的历史沿革是分节叙述的,也并没有看到什么“二合一”审核的说法。只是在谈及资质认定制度的实施时有如下表述:
路老师,可以参考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教程》中第6页到12页的内容,里面有介绍CMA和CNAS的背景。
简言之,这个就是中国特色。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谢谢您的提醒。这份《教程》我之前也看过,您说的这部分内容,对CMA和CNAS的历史沿革是分节叙述的,也并没有看到什么“二合一”审核的说法。只是在谈及资质认定制度的实施时有如下表述:
CNAS评审专家在此扮演的角色,也仅仅是参与、协助,代表的仍然是实施CMA资质认定的政府机构。
另外,下面这段表述也不完全准确:
实际上,无论是06版的还是18版的CNAS-CL01,其发布实施时间都要分别早于08版和19版的GB/T 27025。所以CNAS并非以GB/T 27025为评审准则,他的评审准则(CNAS-CL01)都是直接依据国际标准ISO/IEC 17025编制的。
两套体系,两个认证/认可机构,两块招牌,整一套人马来实施审核,说得难听一点,那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与其如此,不如将两者合并,也可谓名其正言其顺。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二合一評審,应是2018年6月开始的。CNAS有文件,请参考附件。
谢谢您的提醒。这份《教程》我之前也看过,您说的这部分内容,对CMA和CNAS的历史沿革是分节叙述的,也并没有看到什么“二合一”审核的说法。只是在谈及资质认定制度的实施时有如下表述:
CNAS评审专家在此扮演的角色,也仅仅是参与、协助,代表的仍然是实施CMA资质认定的政府机构。
另外,下面这段表述也不完全准确:
实际上,无论是06版的还是18版的CNAS-CL01,其发布实施时间都要分别早于08版和19版的GB/T 27025。所以CNAS并非以GB/T 27025为评审准则,他的评审准则(CNAS-CL01)都是直接依据国际标准ISO/IEC 17025编制的。
两套体系,两个认证/认可机构,两块招牌,整一套人马来实施审核,说得难听一点,那就是挂羊头卖狗肉。与其如此,不如将两者合并,也可谓名其正言其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