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BGYQ(v3151876) 发表:谢谢你提供的参考文件。因本人在此之前就已退休,故未遇见过此类情况。我全文看了一下,文件说的是“合一评审的在线管理”,是CMA平台系统为CNAS增加了一个数据交换接口,主要功能是开辟一个合并申报的窗口,目的是要达到合一评审管理。并没有说双方现场评审的专家身份,也全部由具备双重身份的专家来进行评审。我个人的理解,“合一评审”的意思,是指两个评审的时间可以合一,并不是指两个实际的评审活动合二为一。现场评审时,应该由两个评审机构分别指派专家,同时赴现场进行各自的评审(因为两套体系的符合性判据不尽相同)。
二合一評審,应是2018年6月开始的。CNAS有文件,请参考附件。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谢谢你提供的参考文件。因本人在此之前就已退休,故未遇见过此类情况。我全文看了一下,文件说的是“合一评审的在线管理”,是CMA平台系统为CNAS增加了一个数据交换接口,主要功能是开辟一个合并申报的窗口,目的是要达到合一评审管理。并没有说双方现场评审的专家身份,也全部由具备双重身份的专家来进行评审。我个人的理解,“合一评审”的意思,是指两个评审的时间可以合一,并不是指两个实际的评审活动合二为一。现场评审时,应该由两个评审机构分别指派专家,同时赴现场进行各自的评审(因为两套体系的符合性判据不尽相同)。
原文由 检测老菜鸟(v3295053) 发表:您说的也有一定道理。但根据这个《通知》的精神,似乎可以将两套人马组成一个评审组(当然组长应当熟悉两套体系的评审依据RB∕T 214和CNAS-CL01,以及配套的应用准则),评审期间可以各自单独开展工作。
如果没有进行运作的话,就是两套班子进行各自的评审。
那检测机构的压力就很大了,第一,接待人员不足,通常一个班子会来一个组长,若干个技术评审。
就目前来看,没有哪家公司有能力直接接待两套班子的。除非申请的CNAS的项目并不多,来的人较少。还稍微能一人多用。
第二,现场实验的组成及配套的文件。除质量体系文件除外的技术资料类,基本就一份。
如果同时有多个老师需要,那就不只是接待能力了不足了,是现场会手忙脚乱,想做好两个体系的评审会导致两个评审都出问题。
第三,每一个专家的角度不同。有的专家认为不重要的东西,另外的专家非常重视,会导致最后开出的不符合项居多。
曾经参与过一次二合一评审,两套班子的那种,最后综合开出的不符合项高达20几项,而且每个不符合项均不相同。
可想而知,最后整改的时候有多麻烦。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肯定比18年还要早,不过大都是国字头的检测机构这么干。另外不止二合一,其实还能加上国防DiLAC一起三合一评审。专家的话应该是一拨人,CMA我不清楚,起码DiLAC和CNAS用一个专家库。还有您前面发的那个"条例",我个人认为是约束第三方认证公司的,就是类似搞9000质量体系的那一帮。
谢谢你提供的参考文件。因本人在此之前就已退休,故未遇见过此类情况。我全文看了一下,文件说的是“合一评审的在线管理”,是CMA平台系统为CNAS增加了一个数据交换接口,主要功能是开辟一个合并申报的窗口,目的是要达到合一评审管理。并没有说双方现场评审的专家身份,也全部由具备双重身份的专家来进行评审。我个人的理解,“合一评审”的意思,是指两个评审的时间可以合一,并不是指两个实际的评审活动合二为一。现场评审时,应该由两个评审机构分别指派专家,同时赴现场进行各自的评审(因为两套体系的符合性判据不尽相同)。
原文由 脚后跟飞(Ins_d22dd251) 发表:何为公证?这个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四条,已经规定得相当明确了,建议您查阅浏览。
那对于第三方实验室来说,何为公证又何为公正呢?从现在实际操作来看,基本上都先申请cma了吧
原文由 脚后跟飞(Ins_d22dd251) 发表:DILAC与CNAS,基本就是按DILAC走,参与评审的专家,也基本上都是国防领域的评审员。因为DILAC的要求完全覆盖了CNAS,且要严于CNAS。所以,通过了DILAC,CNAS也就一并默认通过,只需将评审材料一并向CNAS报备即可。从来没有通过了DILAC而通不过CNAS的,但通过了CNAS,未必能通过DILAC。
肯定比18年还要早,不过大都是国字头的检测机构这么干。另外不止二合一,其实还能加上国防DiLAC一起三合一评审。专家的话应该是一拨人,CMA我不清楚,起码DiLAC和CNAS用一个专家库。还有您前面发的那个"条例",我个人认为是约束第三方认证公司的,就是类似搞9000质量体系的那一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