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食用油的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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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北京华联、物美等超市了解到,多个品牌按新标准生产的食用油已经摆上了货架,价格变化不大。但贴旧标识的食用油仍然还在销售,不过价格多有下调,据导购员介绍,5升装的大豆油平均比过去降了5元左右。宣武门附近一家华联超市的食品柜负责人介绍说,降价属企业自主行为,但十一之后,目前超市内销售的各种不符合新标准的食用油将会退回给厂家。

食用油新标准出台的原因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是该新标准的制定者,据该中心副主任唐瑞明介绍,新标准的出台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提高油品质量,满足广大消费者食用营养、卫生的高质量食用植物油的需求,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标准接轨,增强企业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其次,过去的标准名称混乱、等级不明。执行新标准后,“纯正花生油”、“高级色拉油”等容易误导消费者的称谓将不复存在。第三,旧标准制定于上世纪80年代,已经远远落后于当前油脂行业新工艺、新技术的发展,卫生标准也偏低,标准的滞后现象特别严重。
  因此,与过去相比,新标准在名词术语、强制条文、产品名称分类和等级、质量指标、产品标签等几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与修订。限定了食用油中的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等指标,对压榨成品油和浸出成品油的最低等级的各项指标进行了强制规定。据唐主任介绍,新标准与过去相比有很大提高,基本接近国际水平。
 
 
 
 
专家解读新标准

  新标准强化了制油工艺标准的明示制度,食用油外包装上将被强制要求标明产地、制作工艺、级别等条目。具体来说,新的标识上主要有以下三个新特点:
    制作工艺必须标明。 据了解,在食用植物油的制作工艺上,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方法:压榨法和浸出法。即将执行的新标准规定包装上必须标明使用的是“压榨法”还是“浸出法”,以供消费者选择。
    压榨法就是利用施加物理压力把油脂从油料中分离出来,这是我国比较传统的一种制油方法。浸出法则是将一种被称做“六号抽提溶剂油”的原料与粉碎后的油料进行充分混合后,再经过“六脱”工艺后提炼而成。相比之下,压榨法由于不涉及添加任何化学物质,出的油各成分保持较为完整,但缺点是出油率低,而浸入法则出油率相对较高,成本较低,为大多数厂家所采用,价格也相对便宜。
   目前有厂家在媒体上宣称“压榨法”油品质量要高于“浸入法”,以此为自己的产品促销。唐主任认为此宣传有误导消费者之嫌。新标准对两种工艺都不排斥,予以标明主要是给消费者以知情权,供消费者根据各自喜好选择,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此次新标识推出新的分级标准,将食用油分为一、二、三、四等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调和油、一级油、二级油,其中四级为最低等级。
  据唐主任介绍,过去的分级标准不够明晰,很容易误导消费者,比如色拉油,既是名称又是等级。因此新的标准里将按四个级别来分类,禁止只标注“烹调油”、“色拉油”作为等级。不同的级数分别执行不同的质量标准,四级作为最低等级是所有炼油企业必须达到的起码标准,与过去相比,进入食用油行业的门槛提高了。唐主任说,由于油脂工业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进步,我国85%的制油企业应该都能够达到这个标准,因此新标准的实施不会对整个行业产生大的波动,但一些小作坊,小厂家则可能被挡在门槛之外。而将一部分不符合生产标准的小企业淘汰出局,让低劣食用油退出市场,使整个食用油市场更加规范、健康地发展,也正是新标准制定的目的之一。
  同时唐主任指出,四级油虽然是最低标准,但同其他级别的油一样,完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任何危害,只是在工艺水平上有所区别,因此他认为无论是一级还是四级食用油,消费者都可以放心食用。
  在新标识里转基因原料必须明示。事实上,采用转基因大豆生产的大豆油一直有在市场销售,我国每年进口的约1000万吨大豆,也主要用来生产大豆油。但在过去,几乎没有企业将之标
 
 
甚至出现有些企业采用转基因大豆生产,但在包装上却注明为非基因食品的现象。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自身健康越来越关注。因此,将采用转基因原料的食用油在包装上予以标明,给消费者以知情权和选择权,体现了政府对人民健康负责的态度。唐主任认为,“新标准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充分尊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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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出台,引起厂家争论

新标准出台前夕,有关油脂企企业就对标准产生争议,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的人士表示,企业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食用油的生产工艺;转基因原料的标注;食用油的分级。新食用油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标准委)和国家粮食局联手制定,主要针对花生油和大豆油,调和油则不适用于新标准。
  按新标准规定,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以下三项核心内容:一是标明油的生产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二是是否采用了“转基因”原料必须说明;三是按品质将所有食用油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四级为最低等级(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二级油)。禁止只标注“烹调油”、“色拉油”作为等级。10月1日后生产的产品凡是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将被禁售。
  此前,国家已出台法规要求部分转基因食品要清楚标识。此举曾引起某些企业极大的反弹。在转基因标识问题上,以采用国产大豆为原料的黑龙江九三油脂集团、辽宁富虹油品集团等为代表,与中粮集团属下、主要以进口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东海粮油、黄海粮油等为代表,南北两方势力已经针锋相对,势同水火。
  有参与标准讨论的人士告知记者,采用转基因原料的油脂企业坚称,如果标注“转基因”,采用“压榨”和“浸出”工艺也必须标出。
  压榨法和浸出法都是传统的被业内认可的两种生产工艺。“压榨法”出油率较低,国内市场上绝大多数的花生油采用的是“压榨法”;而“浸出法”出油率较高,市场上多数豆油选用“浸出法”。“浸出法”的劣势或许在于,其工艺过程中需添加汽油并会在食用油中有微量残留(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就像国家要求酱油、食醋制造企业须在外包装上明示“酿制”或“勾兑”一样,尽管两种方式都是允许的,但消费者选购时可能有所甄别。对采用“浸出”工艺的企业的影响似乎还不可预见。
  另据了解,“十一”期间,鲁花花生油的广告已经在强化自己“压榨专家”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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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广告1:1:1风波

食用油新标准的出台是老百姓生活中的一件好事。标准的两大主要的原则,即与 国际惯例接轨;其次是还消费者知情权。
  目前,我国原有的食用油标准是20多年前制定的,限于当时技术水平和生活条件,水平较低。目前,人们对自身健康越来越关注,同时,食品安全的问题也日益严峻。因此更为严格的食品生产标准也应运而生。而厂家造概念之争引发的行业争论,似乎也促成了新标准尽快出台。
   9月中旬,正值新食用油标准正式实施前,金龙鱼“1:1:1广告风波”炒得沸沸扬扬。金龙鱼调和油相应的脂肪酸的实际比例是0.27:1:1,在广告里则模糊提出了1:1:1的比例。这种化零为整的方法自然能迅速抓住消费者,在营销上是成功的,但在学术上是有争议的。“1:1:1广告风波”最终演化成了一场商战。鲁花、福临门等为首的7家粮油企业联名向国家工商总局和北京市工商局递交“紧急致函”,要求工商部门叫停金龙鱼广告。最终以金龙鱼修改广告暂时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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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是可以下的,现在不知为什么不能下载了。
http://www.instrument.com.cn/search/search_paper?keywords=19111&loginSource=14
但这些标准可以在本论坛的资料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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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5 18:28:59 Last edit by fsc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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