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yayicuo(v3253952) 发表:补发报告,本来就不是复现现在发生的事件,理应与原报告的信息一致,与原授权签字人是否离职没有任何关系。否则为何要求保留副本呢?副本的作用是什么?如果报告可以这么搞,那原始记录原检测人员离职或退休,是否也可以由现在的检测人员重新编造一份呢?显然没有道理。正因为是原件丢失,所以才需要将副本复印后加盖实体印章后交给客户,以示机构对报告内容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负责。
重新出报告,说明情况 ,在报告中明示,并强调是补发报告,针对的原始记录是哪个?授权签字人离职,由现在的授权签字人进行签字,风险应该很小了。至于路云老师说的复印,个人认为不太合理,毕竟不是原件。且和现在的情况不符。
原文由 rayolei(rayolei) 发表:重新编号发布新版报告替代旧版报告,通常不是因为原报告丢失,而是因为原报告的数据有误,或文字表述部分需要变更。这种情况通常不会时隔半年,而且新报告应说明替代原因,原则上应该收回旧版报告原件。而原件丢失通常都是采取副本复印盖章,或将原报告重新打印,由原签字人签名后盖章出具。
第一,按理说半年前的报名你们应该是有存档的,这个客户可以申请复制一份,加盖公章。
第二,或者发一份替代报告,在通过公共渠道什么原来的报告已经作废 如202106007(T)替换202106007报告。由相同签字领域的授权签字人审核签发。
第三,把替代的报告重新上传平台,原来的不收影响,已经申明作废。
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