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的管理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大宗采购和常规采购,特别是常用的低值易耗类测量设备采购,包括常规的外来服务在内。这种采购需要采用“供方评价”方法,并纳入本单位合格供方名录。这种合格供方的评价,由质量部门、技术部门、使用部门、采购部门等共同参与,且应该是动态的,一般应该每年进行一次。
另一种是价格昂贵、单件小批量采购,特别是属于固定资产的测量设备采购,此次采购后很难再次采购。这种采购就需要采用“招标采购”的方式对供方进行评价和管理。这种招标采购的方式一般应在每次采购前,由各个相关部门,甚至还应该包括财务、纪委或审计部门共同参与,进行综合评价,无采购任务时就不必对供方再次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