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钢直尺的期间核查

浏览0 回复23 电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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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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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18楼的确是“吃了朱砂”,所以“蠢到这种地步”。不过,能够到现在看到和承认我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国家计量局发布)》(文件编号:国家计量局【1987】量局法字第188号),知道了那时候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中第1项就是“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也算他的眼睛终于睁开了,我们还是可以给他一个点赞以示鼓励。
  不过,还是要奉劝路云先生,既然承认了,就没必要再找借口为自己的错误辩解了。因为,执行强制检定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纳入强检目录只是强制检定的条件之一,另一个条件即常说的用于“两个标准”和“四个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这是尽人皆知的常识。
  另外,正像目录第2项“面积计”一样,并非所有的面积计都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强检的仅仅是“皮革面积计”,也从来没有人说过“所有的'尺'都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强检的仅仅是“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大家都知道,“目录”中冒号前的是计量器具种类,冒号后的才是该品种范围下的计量器具名称。只有“吃了朱砂”并“蠢到这种地步”的路云先生,以为这是什么高、深、难、偏的知识,还大张旗鼓地以此为自己之前的错误辩解,岂不知这种苍白无力的辩解,只能落得个越辩就越黑,越辩越彰显出路云先生的愚昧无知。
      你不是吃了朱砂,怎么会将“钢直尺”说成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呀?无中生有节外生枝,世界上除了你这个空前绝后的“拧种”,还有谁说过这话?问你哪个地方政府将“钢直尺”列入并实施了“强制检定”,你这个不要脸的“学术流氓”怎么不回答呀?
      自己在9楼编造谎言说:“钢直尺已从国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删除”,谎言被我戳穿后,拿不出任何证据,又在11楼继续造谣说:“执行强制检定的“尺”后来在细化的‘明细目录’中包含了‘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等。许多地方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竹木直尺、钢卷尺’纳入了正式‘明细目录’这个情况,考虑到‘钢直尺’与‘钢卷尺’实际使用场合往往基本相同,且‘钢直尺’的准确性等同于或略高于‘钢卷尺’,因此也顺理成章地把‘钢直尺’纳入了‘强制检定’,绝大多数企业对这种情况也是理解的。”你敢承认以上蓝色字体部分的内容,不是你这个老“学术流氓”编造的谣言吗。编造如此的弥天大谎,居然也好意思厚皮老脸没羞没臊地来为我“点赞”
      不过,还是要奉劝路云先生,既然承认了,就没必要再找借口为自己的错误辩解了。因为,执行强制检定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纳入强检目录只是强制检定的条件之一,另一个条件即常说的用于“两个标准”和“四个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这是尽人皆知的常识。
      尽人皆知的常识,你怎么还将钢直尺往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里扯呀?它满足了条件之一,还是满足了条件之二呀?一个条件都不满足,你不是吃了朱砂的蠢猪,还能是什么?到底谁越辩越黑,越辩越蠢,大家心里都一清二楚。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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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驴技尽的骂人砖家,本人不再回复你在本主题帖的任何帖子,以下楼层都留给你,你继续骂,继续狡辩吧,呵呵。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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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屈词穷无言以对给脸不要脸的“学术流氓”,你蛤蟆鼓气“呵呵”个鸟啊。到现在为止,所有的铁证事实都已晒出,到底谁在狡辩,大家都心知肚明。也该撕下你这副假面具寿终正寝了,别以为换了一套马甲另起炉灶就想开张营业了。你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的“学术流氓”秉性,是躺进棺材都要伸手的。你就别痴心妄想白日做梦了,死了这条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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