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23200.121样品制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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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的菠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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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omjia(liqunqueen) 发表:
仔细研读标准,标准有讲用四分法取一部分或者全部捣碎研磨,我觉得可以参考其他产品的制样量用四分法取500g。但是在网上有个刘肃老师的答疑是这样讲的。

16、GB23200.121采样量过大,是否可以抽样3kg后,分为两份,检样和备样各1.5kg?
答:规定的采样量是考虑到样品的代表性,不存在量过大的问题。抽样3kg后,不能将原样分成两份。农产品与食品和药品不一样,个体之间差异很大,如果将原样分成两份,检测结果很可能对不上。按照样品制备方法要求,样品应制成均匀样品后再进行分样。样品可分为检测样、留样、复验样。考虑到样品只能解冻一次,因此建议留样可多一些备用。
那为何征求意见稿里没这个规定?难道标准制定的时候没考虑到?
暴走的菠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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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vm88(v2826867) 发表:
三公斤就可以了,是怕它破碎后四分法,然后留备样并不是再购买三公斤
我们一开始也是这么理解的,但是监督抽检国本级任务的牵头单位不予认可。。
zyl336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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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的不是农业部门吗?农业部门都这样认可的
暴走的菠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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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暴走的菠萝(v3198587) 发表:
那为何征求意见稿里没这个规定?难道标准制定的时候没考虑到?
我觉得这个说法本身就有问题,如果是因为果蔬个体差异的原因,那么3kg检样+3kg备样就一定比3kg样品分成两份更均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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