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蠢得跟猪差不多了”的陆云先生认真学习“计量确认”的定义。 21楼的“学术流氓”为什么不敢晒出“计量确认”定义的原文出来给大家看呀?
请“学术流氓”睁大眼睛看看清楚,“计量确认”定义有没有扯到“检定”?
但,时过境迁,今年与去年的测量过程是否同一个,有无变化,测量过程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是否仍和去年一样,计量确认的这第二个输入,需要测量设备的使用部门或相关人员向计量确认员提供。 早就要你拿出你们自己家使用的,经检定合格的游标卡尺和百分表的《计量确认记录表》给大家看。几年过去了,你拿出来了没有?自己都不做,却在这里不遗余力的忽悠别人做,可谓是存心恶意!以下“检定的承认”术语定义,你怎么不看呀?怎么不扯呀,“学术流氓”?
同一个“计量特性”,满足去年的“计量要求”,不一定就满足今年的“计量要求”。 有这样的案例吗?找一个出来给大家看看。
“人家上级计量机构已经将检定结果依据检定规程的法定计量要求,进行了验证、确认,作出了符合性判定”,此判定是指满足检定规程的要求,并非使用单位“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 你们单位使用的普通游标卡尺,去年
“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与今年的
“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有多大差别?说出来给大家听听去年的被测对象是什么,今年的被测对象又是什么?一副“学术流氓”的德性,成天挖空心思地编造虚构这些毫无根据的天方夜谭故事,其目的无非就是想忽悠误导新人及非计量专业版友。
因此,国家标准规定应按规定的“确认间隔”进行计量确认,其最终目的是使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满足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 关于“检定”,国家哪个标准里规定了要进行“计量确认”啊?GB/T 19022不是国家标准吗?14楼截图红线标示部分的表述,哪里不满足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啊?你“学术流氓”纯粹就是在鸡蛋里面挑骨头,屎不臭非得挑开啦臭。此举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你怎么不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