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计量器具既然不再强制使用者检定了,允许使用者自行选择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也只有陆云这种人把脑袋伸过来非要要求检定,心甘情愿接受法律的制裁,还美滋滋地美其名曰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 大家看看19楼这位学术流氓有多么的卑鄙、无耻与无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公告第二条写得清清楚楚非强制检定类计量器具不再实行的是
“强制检定”,这个不要脸的学术无赖却把
“强制”两个关键字给掐了,说
“ 其他计量器具既然不再强制使用者检定了”。后半句“
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这位学术流氓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将
“非强制检定”这种溯源方式也给掐了。这就是你那吃猪潲的老娘教出来的学术无赖,才能做出这种缺德事。以下是RB∕T 039-2020《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计量溯源结果确认指南》的规定:
请问19楼的学术流氓,通过了CMA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所使用的非强检类测量设备,可不可以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的方式溯源啊?这是
“法律制裁”吗,学术流氓?
只要有检定规程,绝大多数单位(
注:不包括通过CNAS能力认可的检测/校准实验室)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基本上都是以“非强制检定”的方式溯源的,难道你学术流氓单位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不是吗?也只要你这个厚颜无耻的学术流氓,才会削尖脑袋一门心思地想逃避法律制裁。
校准的目的是获得被校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并不进行判定,也没有“评定内容”。检定的目的是“判定”被检计量器具的符合性,“评定内容”就是是否合格,且必须给出评定结论,没有判定被检计量器具是否合格的所谓“检定”,绝不能称为“检定”。 以下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教程》(2018版上册)第29页的内容:
不会又不认识字吧学术流氓?是“内容不同”还是“目的不同”啊?以
“检定与校准的相同点”为关键字,找度娘问一下总该会吧,还要我来教你吗,学术流氓?
三、计量确认是否合格的判据是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要求”,测量设备是否合格的判据是检定规程和该测量设备的制造标准,“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要求难道不是测量设备的合格判据吗?”的质问是荒谬的,幼稚的,证明了提问者的概念不清。 世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像19楼这位空前绝后的
“拧种”这么回答问题的。你计量确认什么合格?不是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吗?法定要求不合格,预期使用要求合格不可以吗?某教师教大学不合格,教小学合格不行吗?蠢货!你概念清楚什么?清楚个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