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称示值区间的大小”是“标称”的,勿需“求得”。请你学习JJF1001的7.5和7.6两个术语并认真领会。 7.6条的原文是怎么说的?你不是
勿需“求得”吗,示例中的
“量程为20V”是怎么出来的?你
认真领会也就领会成这种水平?
25mm当然叫尺寸的“长短”。测量范围(75~100)mm的千分尺,尺寸度量的基点(起点)不是“0”,而是75mm,终点是100mm,起点到终点的“长短”是25mm,因此测量范围(75~100)mm的千分尺“测量范围”是(75~100)mm中的无穷多个尺寸,但“量程”只是25mm。你这头一贯概念混淆不清,“教不会的猪”永远搞不清“量程”、“测量范围”、“标称范围”的定义内涵。 你到底想忽悠谁呀?无论是千分尺还是游标卡尺,其“测量范围”都是指“起到(固定测砧面)”至“终点(移动测砧面)”的测量范围,其标称的示值区间(75~100)mm就是指从固定测砧面到移动测砧面之间的空间距离(尺寸)。所以该千分尺的
“标称示值区间”是“75 mm~100 mm”,
“标称示值区间的大小”(即“量程”)是“25 mm”(100mm-75mm)。到底谁不懂装懂,谁存心恶意想忽悠误导人,不言而喻。
我说的很明白,是“测量范围的上下限”,不是“标称范围”的上下限。(0~25)t地中衡,(0~25)t指的是“标称范围”并非“测量范围”,因为其测量范围下限不是0,500g在(0~25)t内,但这个地中衡测不出来,比500g小而趋近于0的重量更测不出来,怎么能说“测量范围”是(0~25)t?“这台衡器的测量范围下限”是多少,难倒你这个力学计量“专家”了吗?如果你不知道,请你向你的徒子徒孙请教,我不愿意教你。 问你
这台地中衡的“测量范围下限”是多少?你说明白了什么?你回答不了就证明你无能,你除了一贯采用这种无赖式的回复,还有什么卑鄙龌龊的事做不出?我当然知道咯,我就是要看看你到底是骡子还是马。
曹冲时代没有航空母舰,即便有,相信他也不会用航空母舰称象呀,除非是你这个蠢货。 现在有人将500 g的东西放到25 t的地中衡上去称吗?除了你这个空前绝后的
“拧种”会这么干,还有谁呀?自我张嘴打脸吧。我只能对你表示“呵呵”了!
是谁在马扎楼层说“《校准证书》给出了万用表的实际示值,说明校准过程中是能够显示该示值的”呀?白纸黑字仍在那里做证。万用表的实际示值能够超出其测量范围吗?校准机构能把超出测量范围的量值作为受检点校准吗? 我“马扎”楼层说错了吗?楼主没有在“地板”楼层的最后一句话告诉你吗?你是不是听不懂人话?你从哪里看出来
校准结果把超出测量范围的量值作为受检点校准的?所有人都能看明白,也只有你这个自称干了一辈子计量的无知看不懂。
该万用表的直流电压和直流电流的“实际误差”分别是 4V和 0.08A,正是我教你的,你如果你能一改“不懂装懂”胡言乱语的秉性,真的明白过来这“一点常识”,我可以给你一个点赞。 大家看看16楼这位“学术流氓”有多么的卑鄙、龌龊、无耻。我15楼最后一段表述“实际误差”时,特意用红色加粗字体,将带
“+”号的实际误差值醒目标示出来。你却明目张胆地将这个“+”号给删了。
下图是你14楼的原话:
下图是本人15楼的原话:
和这位学术流氓16楼的回复对比一下,就知道这位学术流氓有多么的卑鄙、龌龊、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