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对体系文件进行换版,发现无论是旧版评审准则或者是新版评审准则都将人员、仪器管理、环境监控、方法确认归类为技术记录,但是我问了很多检测公司都是将这些记录归类为质量记录,这些记录表格的也是按质量记录进行文件的编号,只把分析和采样的原始记录归为技术记录,就比如我们的技术记录表格编号是JSJL-01-01-2023,质量记录表格编号是ZLJL-01-01-2023,但是仪器管理、方法确认等记录表格都是按ZLJL-01-01-2023这样去编号的,现在的问题是是否应该把这些记录归类到技术记录按技术记录的文件编号方法重新编号换版?不改的话又和评审准则规定不一致,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