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全会明确指出: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这个说的这么清楚,不可能再踢皮球给市了吧?
环保垂管目前可以说还是摸着石头过河,通过试点走一步看一步。面对庞大的监察监测机构和队伍中央养不起,所以提出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这个“省以下”含义深远,对某些省级财政来说,垂管后同样面临养不起众多监察监测机构的情况,从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来说,这个皮球也许会踢给地级市(州),即市以下垂管。这在7月22日出台的《意见》中对此已留下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要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注意协调处理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和属地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关系”的伏笔。其实只要还存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就算不上真正意义的垂管。
对大家期待已久的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你所在地区将如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