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请注意,CNAS-R01是“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不是校准规范,也不是对“校准”活动做出通用规定标准,这个标准的目的仅仅是强调CNAS认可标识的使用和认可状态的声明应该遵守的规则。国家关于“校准”活动的行政和技术规定、规范,没有一个涉及“校准标识”,只是规定校准后应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使用单位应根据校准报告给出的校准结果与该测量设备预期使用要求相比较进行计量验证,根据计量验证结果签发“计量确认标识”。CNAS-CL01标准也只是规定“报告结果”,“实验室通常以报告的形式提供结果(例如检测报告、校准证书或抽样报告)。所有发出的报告应作为技术记录”,并以注的形式告诉我们“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有时称为检测证书和校准报告”。也都不涉及必须有“校准标识”的要求。
CNAS-R01的第5条标题是“合格评定机构使用 CNAS 认可标识和声明认可状态的要求”,主要就是讲“ CNAS 认可标识”的使用,共用了4个子条款分别提出了“通用要求”、“认证机构”使用的特殊要求、“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使用的特殊要求、“校准标签上”使用的特殊要求。其中5.4条就是关于“校准标签”使用CNAS标识的要求。
前面说了“校准标签”并不是一定要有的东西,所以5.4.2条使用了“可以”字样,意思是如果仪器使用了“校准标签”,“CNAS 认可标识”就应该“置于(校准)标签上部的适当位置”。紧跟着就规定如果CNAS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出具校准结果要使用“校准标签”,它的校准标签还必须包含5.4.3条所属4款信息量的特殊要求。弦外之音,既然这么麻烦,除非顾客非要使用校准标签不可,校准实验室出具的校准结果还是使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吧,使用“校准标签”岂不是“自找苦吃”?
原文由 BGYQ(v3151876) 发表:校准通常不作符合性判定,所以说“校准标签”通常校准机构都不会提供,因为仪器校准后是否合格,是需要用户自己去做“计量确认”的。
今日,在国实检测研究院公众号看到推文(点击打开链接),说实验室的校准标签可能一直是错误的(标签上没有校准实验室名称和注册号),
理由是CNAS出台了新的文件CNAS-R01-2020<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
其中条款如下:
大家觉得这个解读正确吗?相信很多实验室仪器贴的标签可能都存在类似问题。我查了之前的版本,这个条款早在2010年已经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