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没有终生“绿卡”
“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代替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除了名称改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标准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规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几个基本要求,即: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等。此外,还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食品用香料分类、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卫生部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对新标准做出了解读。
他介绍,食品添加剂相关标准最早于1996年颁布,每3到5年会进行一次更新。除此之外,标准制定单位每年都会根据一些新的情况进行添加和删减并发布公告。与以往相比,此次发布的新标准科学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高。
据他介绍,新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经过征求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公众意见,向世贸组织成员通报,并对社会各界反馈意见和世贸组织成员评议意见进行研究,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评通过的。
那么,是否一种食品添加剂在被批准使用后就具备永久的“绿卡”了呢?张旭东答道:“不会,隔一段时间后,其安全性是会被重新评价和公布的。”
“在新标准里,像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甲醛等品种都被删除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