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只会骂人,请流氓陆云自己看自己22楼帖子的原话: 我“地毯”楼层的回复,哪句话没有按照楼主的问题回答?哪句话转移了话题?哪句话节外生枝?“没有看见数值修约引起的不确定度”,难道不是骂人流氓在此之后为自己的错误找的一块遮羞布吗?![]()
学术流氓自己睁大眼睛看看清楚你自己的表述,红线标示的内容是我在“地毯”楼层的表述,还是22楼的表述啊?如此卑鄙无耻缺德的施展移花接木编造谣言,你是不得好死!我所说的
“没有看见数值修约引起的不确定度”是在哪一层楼说的?是对哪一层楼的回复?我的原话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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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流氓睁大你的眼睛看看清楚,这是几层楼?针对的是楼主哪一层楼的截图?针对的是楼主12楼晒出的
“完整的不确定度案例”截图。你学术流氓哪只狗眼看见楼主12楼截图中有
“数据修约引起的不确定度评定”呀?你TMD就是一个卑鄙无耻的贱货,没有一点起码的学术道德底线,在这里编造谎言栽赃诬陷。
搞计量工作请严谨和认真点,本主题帖没有其他任何人提及过“数值修业”,理由该不要又是“笔误”吧?“数值修业造成的误差是1mm”与“边长与标称尺寸误差不超过1mm”是什么关系,请骂人的流氓陆云自己去看原文,在这里没有人会有你的这种奇葩理解。 “数值修业”这不是明显的笔误是什么?拼音输入法将“修约”误打成了“修业”,不正常吗?所有人都能看明白的东西,也被你这个学术流氓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揪住不放当嚼资,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啦?
提供已知信息是要求不确定度评定的组织或个人应尽的责任,提供的信息应该越多越详细就越好。识别“有用信息”,确定哪些信息可以忽略不计,是不确定度评定者的义务。骂人流氓不要把自己转移话题、节外生枝的错误,归罪于楼主。 谁归罪于楼主啦?怎么我说要评定“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你就说:
资料已经告诉你示值误差引起的不确定度已忽略不计,现在分析数字修约引起的不确定度,你为什么非要分析“分辨力”引起的不确定度?你这不是典型的转移话题、节外生枝吗?而楼主在12楼提供的“完整的不确定度案例”中,
明确评定了“分辨力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你怎么不把这句话对12楼的楼主说啊?你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采取这种双标原则。更为可恶的是还要挑拨离间说我
将罪名归罪于楼主。你这个臭不要脸的学术流氓,不挨骂浑身不自在是不是?
何时还“检定”法制计量术语本来面目,何时取消术语“非强制检定”,让我们拭目以待。
拿不出现行有效的法律依据,就老老实实地闭上你那三片兔唇臭嘴,静候你寿终正寝之时吧。
我再次强调,“非强制检定”是自愿的,没有法定要求,因此没有法定要求“确定”的计量要求,只有不同被测参数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 谁告诉你“非强制检定”的计量要求不是法定要求“确定”的。不是法定要求“确定”的计量要求,《检定证书》依据什么进行符合性判定,作出合格与否的“检定结论”呀?直接正面回答,“检定结论”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法律效力?该不该依法承认与执行?
因此我要“没完没了地强调非强制检定后也要进行计量确认”,以消除你这个混淆概念的骂人流氓的不断混淆概念和恶意误导。你一再不停地谩骂,反复要我提供“计量确认的记录证据与案例”,我还是那句话,我拒绝收你这种流氓为徒,我以教你这种人为耻辱。 你强调有什么用?拿不出证据,证明你所唆泡的一切,都是自拍脑袋瞎编臆造的胡说八道。一副没人搭理的可怜像,整个就是一个自臭不觉、孤芳自赏的“独孤丁”。像你这种大粪浇(教)屎的臭水平,也好意思厚皮老脸在这里摆摊“招”徒?死了这份心吧!扔进粪坑都不会有回声。
“话”字该不又是一个“笔误”吧?
你学术流氓怎么有专门抓人家笔误的嗜好啊?我明确地告诉你,这就是“画”字的笔误,你还想说什么?
“强制”当然是依法强制,是“法定要求确定”的计量要求,而不是企业自身被测参数的测量过程导出的计量要求。 “强制”是指“计量特性要求”的强制性吗?真是蠢得跟猪一样。那你告诉大家,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特性要求”是什么?与
“强制检定的计量特性要求”的区别是什么?“强制”与“非强制”明明是针对测量设备用户的
送检行为的要求。对于承检机构来说,“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实施过程,没有任何区别。世上恐怕也只有你这个空前绝后的
“拧种”拎不清。
如果说“无效”,那是指你这种人理解的可以在测量设备使用单位能够“用于”特定被测参数的测量。你严重混淆了符合检定规程要求的“合格”与符合预期使用要求的“能用”这两个概念。 早就跟你这个学术流氓蠢货说过无数次了,
但凡以“检定”(无论是“强制检定”还是“非强制检定”)方式溯源的,“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就是与“法定计量要求”相同。问你
此时经“检定”合格,会不满足“预期使用要求”(不能用)吗?或者
经“检定”不合格,仍满足“预期使用要求”(能用)吗?这已经是第几次问你啦学术流氓?我概念混淆了吗?是你咬住屎橛子不松口,撅起屁股拉硬屎,叫你从你们家祖坟里刨出以上
“能用”或
“不能用”的实际案例证据给大家看,你学术流氓就在这里无休止的不举证搅局。
我也再一次指出,这里是计量技术网络“平台”,不是你骂街的“擂台”。无论骂谁,流氓骂人是其本性,忍不住骂人毒瘾,请你到骂街的“擂台”,去争夺骂技“天下第一”。 不要搞错了节目,这里不是专业的
计量技术网络“平台”,更不是你施展恶劣学风的“演技场”。要想正常交流,就老老实实地端正学风,正面回答问题,该举证就举证,该演示就演示,该提供案例就提供案例。想在本论坛天马行空、我行我素、肆无忌惮、嚣张跋扈地施展恶劣学风,门都没有。只要看见你骨头发酥、嘴贱难耐、犯贱招骂施展恶劣学风一次,我就骂你一回。这是戳穿你专门寻找新人及非计量专业版友忽悠误导的不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