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ztyzb(zxz19900120) 发表:非常感谢详细回复。
楼主,这两项检测都是针对工程质量的,国家层面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09月28日建设部令第141号发布,2015年05月0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正);分为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资质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可能会制定详细的办法,从其规定。
1、根据上述办法,加盖了资质章才有效;
2、是建设工程专有的。
原文由 Wing520(v3335396) 发表:1、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是不是这些资质通过了计量认证就自然获得了?还是怎么获得的?
非常感谢详细回复。
请问:1、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是不是这些资质通过了计量认证就自然获得了?还是怎么获得的?
2、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里见证取样检测包括: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简易土工试验;混凝土掺加剂检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1)意思是这些方面的检验报告需加盖常规见证检验章吗?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里是不是没有提到加盖常规见证检验章?
(2)如果不属于包括的这些内容,那就不需要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的“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