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
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浙江东江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浣江实验室等19家机构在列。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0〕34号),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原则上年均科研经费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科研人员不少于8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80%;办公和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纳入省属科研院所管理序列,享受各类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
进口科教用品免税等政策。
浙江2023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名单如下: 1、浙江摩克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浙江先端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3、浙江东江绿色石化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4、南湖脑机交叉研究院
5、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
6、杭州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7、西湖大学光电研究院
8、北京大学宁波海洋药物研究院
9、宁波市东方理工高等研究院
10、浣江实验室
11、天姥实验室
12、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
13、浙江光电子研究院
14、兰溪市镁材料研究院
15、上海大学温州研究院
16、温州大学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院
17、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温州研究院有限公司
18、祥符实验室
19、嘉善复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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