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问题商品的处理
第三十九条 说明
(一)问题商品
企业中,对于不符合有关食品安全规定和标准的商品,或给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造成潜在或现实危害的问题商品,一经发现应该立即启动商品撤架流程。
企业有明确的问题商品撤架工作流程。主要是门店自检发现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不恰当的、不安全的、标签错误的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均不得上架销售。
(二)食品安全事件
企业中,对于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一经发生,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件处理流程。主要包括顾客投诉,政府部门的抽查、调查以及协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事件。
企业有明确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的工作流程。对于相关事故的基本状况及处理方式应形成报表,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月/周统计分析并存档。
第四十条 处理方法
应根据食品的可溯源程度,事件影响的大小,健康损害风险的大小等因素,将问题商品或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分析,然后分级别、分步骤地开展实施。
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建立内部应急处理小组,由采购、存储、加工、销售、食品安全管理、法律、市场等部门人员组成,对发生质量或安全问题的食品的应急处理及时做出决策并付诸实施。
企业处理问题商品和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要方法:超市内部的联动撤架。
企业中各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各相关部门有责任全力配合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在第一时间将食品质量和安全信息反馈到食品安全管理部门。
一旦启动产品的撤架机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采购、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在撤架指令下达后于最短的时间内(48小时内)完成问题商品下架、封存、清点、运输在途食品的跟踪,并将有关信息反馈总部汇总。
应及时提供给消费者、公众、媒体和政府执法机构准确、负责和公正的信息,尽快配合控制流通渠道避免问题食品扩散,调动相关资源尽快查清问题的根源并采取必要的控制及反应手段,尽最大努力把问题食品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降低至最低。
应设置内部及外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通报机制,实时掌握上架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状态。对内部和外界发现的相关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应急反应和处理。
第四十一条(相关报表)顾客投诉统计-食品类;每月/周商品质量问题汇总与分析;政府抽检商品情况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