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删了这帖好像理由不是很充分吧?

浏览0 回复3 电梯直达
任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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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实验室建设/认证/管理】版块 【技术讨论】 版主:sxm19810302
【投诉原因】如题。“删除理由:帖子涉及领域范围太大,可参考性不大”。
大家交流一下也不行?这可是【实验室建设/认证/管理】版块,质量方针的讨论是个热点,许多讲课老师也是举例。何况我也提出了自己的例子。


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etail.asp/threadid/369342/forumid/428/query/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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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的太简单了,如果你愿意细化一点的话,我可以给你把帖子转回去。
任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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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4077 发表:
你写的太简单了,如果你愿意细化一点的话,我可以给你把帖子转回去。


本来也就相互交流一下,含义大家可以自个体会(就像大标语一样,详细说明不是不可以,但并非一定要。
如果你也认为原帖符合删帖原则,我也就不说什么了!

转不转回去到无所谓。
扣分对我来说也无所谓。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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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希望大家能理解,版主也是为了版面好,如果有时候有争议,大家互相体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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