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hezia(hezia) 发表:
感谢各位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和代理商的问题已经通过法院基本解决了。法院判决代理商与仪器商联系维修仪器并支付一定的赔偿(可能是举证的问题,并不包括仪器故障期间不能检测造成的损失),目前仪器已经维修好,而赔偿是否支付也是法务部门的事了,只要仪器能够使用我们分析人员就很开心了。
另外关于仪器故障的维修问题,买保修合同当然是一个选择,但是费用的高昂也是有目共睹的。现在仪器备件出现故障,维修人员通常的做法是更换备件,哪怕是一个明显的二极管烧了。从市场上买只要几元钱焊接一下即可,而更换备件需要好几万。举个例子:我们的一台ICP,厂家就不说了,电源坏了,当时更换话费了六万左右。后来我们在外面找到维修人员,好像就是个电容(我不大记得清了)之类的电子元件烧了。还是这台仪器,出现无法点火的情况,维修工程师直接说换气路板(又是五六万),后来我们实在难以接受。只好自己检查,发现是气路流量控制元件堵塞了,清洗一下即可。如果当时换的话,花钱不说,以后还可能出现这个问题,岂不是我们一直要换。
说了这么多,我想说的是,有些备件是完全可以维修的,只要懂一些电子、电工的技术,但是现在基本没有仪器维修工程师去修了,都是更换了事。而对于国内用户来说,备件的费用还是很昂贵的,直接替换不仅仅是花钱,而且造成浪费。
大体看了一下,其实这个事情,我觉得客户和厂家都没有什么问题,真正的问题就是不靠谱的代理商。客户已经足额的支付了仪器货款,对于维修配件也是付款购买了,甚至愿意向厂家支付维修工程师的人工费用。而对于厂家来说,这台设备交付验收了,确没有收到完整的货款,理论上属于买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收齐货款前拒绝提供售后服务也是正常的。关键问题是,这个代理商在两头坑呀!
关键在于这件事情本身属于商务违约,应该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国内目前的法律环境导致维权成本高、执行困难,对于厂家来说这个经销商肯能就是一次性的合作,所以完全没有制约手段,而相比较之下客户可能与经销商是长期合作,所以厂家就采用这种方法反制代理商。但其实,厂家和用户的损失都很大,厂家影响了声誉,用户也影响了仪器的使用。
总之一句话,选择代理商(无论是厂家选择还是用户选择)真的要慎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