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话题】有合格报告却出现“不合格”情况,某检测机构仅对送检样品负责你怎么看?

浏览0 回复114 电梯直达
可能感兴趣
bfm00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发表:
原文由  madmeimei(madmeimei) 发表:
问题是,检测机构是否有?客户给你送个样让你检,你是否可以说,“不行,我不知道你的样品是怎么取样的,不能给你检!”客户肯定得说,你不是有病吧。

        对样品状态进行确认的权利是毋庸置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5.18的释义说的很清楚“检验检测机构在样品接收时,应对其适用性进行检查,记录异常情况或偏离。当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验检测存有疑问,或当样品与所提供的说明不相符时,或者对所要求的检验检测规定得不够详尽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开始工作之前问询客户,予以明确,并记录下讨论的内容。”在《准则》的4.5.18  g)还规定了检测报告必须要有“检验检测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
        假若客户给你送个无效的水样让我检,我就会说:“很抱歉!你这个样没有加固定剂且过了保质期,您看您能不能按XX方法标准的规定重采”,如果客户说重采不了,非要让我们给他测,在推脱不了只好给他测的情况下,我就要告知他我们将在委托协议、样品交接、合同评审等记录和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标注该水样为已过期、且不符合采样规范的无效样品。
        有病的是有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什么都敢做,什么样都敢接,什么样的报告或数据都敢出。
问题是你怎么知道这个水样已过期。他会跟你说实话吗?他即使答应你重新采集了,超市买瓶水装一下,然后告诉你换了。你怎么知道?去原地采集的花费的时间精力,不如去做个手脚呢。。。这种现象很普遍。
東方真武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送检又不是随机抽样- -也覆盖不到全系列产品。怎么想也不代表全部的吧。
路云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没有因哪来的果,如果样品没有代表性,实验室测得再准也毫无意义,其结论的判定也是虚假的。


      你已经将概念给搞混淆了。样品有没有代表性是抽样者的责任,检测机构是技术机构,而不是执法机构。他只是受客户委托对来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当然只对来样负责了。除非检测机构缺乏诚信实施造假,否则没有任何理由说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结论和判定是虚假的。再说检测机构都会进行样品留存,可以对测试数据进行追溯与复测,怎么能将某企业送检的样品的检测结果与该企业的所有产品的质量划等号呢?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政府质监部门所组织的执法行动,其实施的主体是政府行政质监管理部门,但他不具备检测的技术能力,因此他只能指定某检测机构来具体的实施检测技术活动,检测机构只是受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委托,对执法部门从市场上指定范围中随机抽取的产品进行检测。此时的检测与企业的自愿送检性质完全不同,样品的来源也不是由企业自己抽取,而是由执法部门在市场上随机抽取,检测结果代表了某时段某地域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概况。而企业自愿送检的样品,其检测结果也仅仅代表该批样品,不能据此代表该企业的所有产品质量,也不能证明所送检的样品是不是该企业所生产的。
      通常情况下,企业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仪器设备等,在验收入库前都应当进行入厂复验,尤其是那些关键重要的原材料、零部件、仪器设备,这些在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中都有明文规定。如果企业自身不具备检测能力,可以自己抽样,委托第三方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可悲的是,如此多的企业都绕过了这一步,直接将其装上了地铁,待舆论爆料后才付出高昂的追溯成本来亡羊补牢。
老兵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迷途止返(icanpk) 发表:
谁告诉你样品要有代表性呢?
我就送个样品让检测机构检测。
我还需要说明我的样品和产品之间有什么关系?
送的样品和产品一定要有关联吗?
检测机构开的检测报告里的结论就是针对这个样品的,不是针对这个样品代表的其他东西。
你要是不认可第三方检测报告上的用词和结论,想让检测机构写成你的产品检测报告,那么没人会接你的样品。
这个事情中错的是有的人认为供货商提供的这个检测报告就是产品的检测报告,就可以直接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错的是有的单位验收把关不严不规范。
这都能把责任追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我也是醉了。
说得对:错的是有的单位验收样品把关不严不规范!这才是问题所在。
sallysally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逆天一棍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苡蒙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路云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苡蒙(m3191263) 发表:
现在很多检测机构都是只给结果,不判定
是否做符合性判定,是需要在委托合同中约定,且客户应当提供判据。
qgp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迷途止返(icanpk)发表:
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没有因哪来的果,如果样品没有代表性,实验室测得再准也毫无意义,其结论的判定也是虚假的。


谁告诉你样品要有代表性呢?
我就送个样品让检测机构检测。
我还需要说明我的样品和产品之间有什么关系?
送的样品和产品一定要有关联吗?
检测机构开的检测报告里的结论就是针对这个样品的,不是针对这个样品代表的其他东西。
你要是不认可第三方检测报告上的用词和结论,想让检测机构写成你的产品检测报告,那么没人会接你的样品。
这个事情中错的是有的人认为供货商提供的这个检测报告就是产品的检测报告,就可以直接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错的是有的单位验收把关不严不规范。
这都能把责任追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我也是醉了。
保护机构,保护自己
wccd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