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Ins_a6e68fa7(Ins_a6e68fa7) 发表:仪器设备通常都有生产厂家给出的唯一性“出厂编号”,对于实验室来说,无需再另外弄一个编号了。另外构建设备编码的情况有吗?有,通常有三种需求: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资产管理编制的“固定资产编号”;②机动设备管理部门编制的“机动设备编号”;③为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如LIMS系统)数据库,由系统开发人员编制的,为计算机识别的统一编码规则。这三个编码规则,都不是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审核人员需要用到的,也不需要实验室的管理人员所关注。所以我认为不需要实验室用程序文件的形式来另加以规定。对仪器设备而言,实验室通常都只用到仪器设备的“出厂编号”(各仪器设备生产厂家的编号规则都不一样,没办法,也没必要统一)。
老师好,我公司程序文件中规定的设备编号为“HXYQ-序号”HX为公司简称,YQ为仪器的简称,如HXYQ-01为水准仪。这样可以吗?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仪器设备通常都有生产厂家给出的唯一性“出厂编号”,对于实验室来说,无需再另外弄一个编号了。另外构建设备编码的情况有吗?有,通常有三种需求:①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为资产管理编制的“固定资产编号”;②机动设备管理部门编制的“机动设备编号”;③为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如LIMS系统)数据库,由系统开发人员编制的,为计算机识别的统一编码规则。这三个编码规则,都不是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审核人员需要用到的,也不需要实验室的管理人员所关注。所以我认为不需要实验室用程序文件的形式来另加以规定。对仪器设备而言,实验室通常都只用到仪器设备的“出厂编号”(各仪器设备生产厂家的编号规则都不一样,没办法,也没必要统一)。谢谢老师,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