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846】问: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没有依法回避。能否只警告不罚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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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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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没有依法回避。能否只警告不罚款呢?

答:不仅要警告,而且还应该罚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款,因为法条规定的是“并处”。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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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益的供应商没有依法回避,一旦查实,违法的供应商就会被警告和处罚。
w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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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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