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检验
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的通知
市监检测函〔2022〕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现将修订后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顺利转版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链接https://gkml.samr.gov.cn/nsjg/rzjcs/202301/t20230106_352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