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外出具检测报告,不一定要取得CMA资质。他可以以“第一方”或“第二方”的身份对外提供服务,但这种行为仅受合同法约束。未加盖资质认定标志(CMA)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具有对社会的证明作用。检验检测机构接受相关业务委托,涉及未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又需要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时,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得加盖资质认定(CMA)标志,并应在报告显著位置注明“相关项目未取得资质认定,仅作为科研、教学或内部质量控制之用”或类似表述。这样是可以的,具体可以参照https://bbs.instrument.com.cn/topic/7613371《这种情况下能否使用CNAS和CMA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