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已应助】关于温湿度计湿度超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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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废气处理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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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m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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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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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tj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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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结果确认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看仪器设备经常使用的参数点有没有校准到,另一是看校准结果修正值和不确定度值是否在检测方法规定允许偏差范围这内。希望更多的机构和实验室通过CMA&CNAS,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为质量强国贡献一点微薄力量!欢迎大家提问题咨询(lbtr13530887815),本人已咨询通过200多家CNAS和CMA!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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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ztyzb(zxz19900120) 发表:

楼主,参考CNAS-TRL-004:2017《测量设备校准周期的确定和调整方法指南》中规定,检定/校准结果确认以开展检测/校准方法对设备的要求和使用需求作为判定依据,所以像您这种情况直接以标准要求即可,既然只规定了湿度不大于70%RH,只要温湿度计能满足测量范围即可使用,但是必须得用修正因子。
最后建议下贵单位购买的设备检定/校准结果证明不能满足说明书中提及的,按理说可以找厂家或者供货商的
      “计量确认”只针对校准,不针对检定。检定属于法制计量范畴的活动,是以法定计量要求作为合格判据的,并且承检机构已经在《检定证书》中作出了合格与否的结论,合格就能用,不合格就禁用,这是计量法的规定。如果你的计量要求(合格判据)与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计量要求不一致,那么你就不应该以“检定”方式溯源,而应该以“校准”方式溯源。
刘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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