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18种非食品原料
问: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非法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占了相当大比例。质检总局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取了哪些有效监管措施?效果如何?
蒲长城: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是质检部门监管的一个重点。在已经开展的28大类500多种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的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苏丹红、吊白块、孔雀石绿、瘦肉精、工业用滑石粉等18种材料作为不得使用的非食品原料,在市场准入过程中进行严格控制。另外我们采取加大监督抽查的频次,盯住重点产品抽查。对可能会使用添加剂的企业加强日常的监督抽查,对出厂的食品实行强制检验,同时进行风险预测。检查的产品如果发现有问题一律不得出厂,如果出厂要强制性召回。如果问题严重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