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1305】问: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的情形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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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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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的情形应如何处理?

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此,如不属于重要内容缺项,可以由评标委员会提出澄清要求,反之则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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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chan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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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属于重要内容缺项,可以由评标委员会提出澄清要求,否则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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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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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jchan48(jjchan48) 发表:
如不属于重要内容缺项,可以由评标委员会提出澄清要求,否则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是的,对于不属于重要内容缺项,可以由评标委员会提出澄清要求,反之则应做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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