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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Ins_76172960
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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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因特定客户需要而维持旧标准能力的认可范围
图2—加盖作废标识的文件
图3—作废保留的文件
图4—程序文件中对需要保留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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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luyunnc
ID:hou1210
原文由 路云(luyunnc) 发表: 既然盖了“作废”章,就不应该再出现在使用现场。“保留文件”标识的意思,可以理解为不销毁,存档用于历史记录的备查,不允许在使用现场出现。 个人建议,在新旧标准共存的情况下,旧标准不应盖“作废”标识章,仍然应该保留原有的“受控章”及“受控编号”,只需加盖“限用章”标识,说明限用范围即可。这样操作,出现在使用现场就完全没有问题,也不会产生误用或理解方面的歧义。
ID:baby073125
ID:m3332140
原文由 独行者(baby073125) 发表:主要是管理,不是盖几个章那么简单。
原文由 m3332140(m3332140) 发表:并行使用的情况不多吧。
ID:Insp_79b3cc47
ID:xinye1210
ID:Ins_974e39f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