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结合我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开展实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起草了《自治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程序》和《自治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办理流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苗育豪
联系电话:0991-4165459(兼传真)
电子邮箱:sc@xjepb.gov.cn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
邮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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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程序》和《自治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办理流程》编制说明.doc 《自治区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程序》和《自治区入河(湖)排污口许可决定书办理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