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账户“互通互惠”
牙防组与牙防基金会的关系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有媒体认为两者的“默契合作”形成了“认证的不收钱,收钱的不认证”的各自有利的局面。
这样的批评并非毫无根据,审计报告对两者财务关系的描述是:“牙防组利用基金会的账户收款,牙防组与赞助单位签订协议后,单位将赞助等款项汇入基金会账户,然后再由基金会账户转入牙防组账户。”
审计还显示,原本应该独立、公开的基金会账户,成了牙防组轻易可借用的平台,进行违规的金融操作。这些操作包括:牙防组没有外汇账户,牙防组人员出国使用外汇时,就借用基金会的账户,这违背了《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牙防组在收取赞助费用时,借用牙防基金会的“北京市行政事业性统一银钱收据”,给企业开凭证。这种转借收费票据的行为,违背了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