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哪一位睿智者说过,生活就是一场笑话,而且从一开头就是品位低俗的笑话。这用来形容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主政下的“药品安全监督体制”,再合适不过。郑筱萸已被双规,药监局一众官员包括退休人员,也要在规定时间内说清楚自己的问题。对于每一个看病吃药的人来说,谁会想过,健康的威胁来自于药品安全监督部门及其最高首长?“药品安全”四个字,成了彻头彻尾的黑色幽默了。
这种黑色幽默中,几乎每一个细节都荒谬。最荒谬的莫过于,郑筱萸强力推行的“药品生产管理质量规范制度”(GMP)本身成为药品造假的食物链。它使腐败泛滥,使毫无创新的药品摇身一变而成“新药”、贵药,这都不说了。它还摧毁一切真正要创新、真正维护安全的良知和努力。
据《新民周刊》报道,某地最大的抗生素制药厂的制剂室主任高纯,署名举报新药造假。从1995年开始,在长达11年的时间里,他至少向国家药监局寄送挂号信100多封、特快专递42封、电子邮件400多封,发送电报2次,拨打电话500多次,去访21次,其中8次是在局长接待日。李鹏、朱镕基、温家宝三任总理对他的举报材料作过批示,材料就放在郑筱萸的办公桌上。但是他的结局是什么?他被强制停工下岗,被打成骨折,被扫地出门!
高纯起诉国家药监局行政不作为,并直斥郑筱萸是“第一贪官”。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事实证明许多技术人员在腐败面前的良心抗争是对的,事实证明大量的普通人不凭专业知识就知道存在广泛的官商勾结与猫腻也是对的。但是事实最终证明,随大流,识时务,得你该得的好处,才是更加对的。都说每一位成功人士的背后,有一个什么什么。事实是,每一个贪官的正面,都顽强站立着一些遍体鳞伤的举报者;而举报者的背后,除了万丈深渊,还有什么。多年前便有人总结过,不符合事实的说法是“胡说”,领导不让讲的话是“乱说”。“胡说”不要紧,但是决不能“乱说”。郑筱萸自己胡说过多少话,比如药监局“始终”加强监督和自身作风建设等等,这都不要紧。但是高纯一“乱说”,悲剧就应验。这无非再次证明了那条经验,让所有人三缄其口,夫复何言。
然而,这正是目前监管体制的最大弊病之一。政府正努力使自己从“统治型政府”转变为“监管型政府”,这并没有错,太多的领域需要加强监管了。但是,国家药监局的案例表明,仅仅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上下功夫,例如设置机构、增加权力、精选官员等等,虽然每一个方面都似乎有很多“制度建设”,但合起来,却未能阻止“委托—代理困境”的一再出现。好比是委托一员大将为国出战,不料他临阵变节,暗通曲款,谎报军情,滥杀忠良。在食品、药品、煤矿、环境等方面,这种“代理人”叛变,不是已经太多了吗?
郑筱萸最终案发,表明了中央高层在反贪腐问题上有坚强的政治决心,也有铁腕。高纯以及“高纯们”挺立着看到结局,表明正义打不倒。但是对于政府和民间的反腐败力量来说,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要破除“委托—代理困境”,不能总是等待高层铁腕,因为它距离日常的制度运行太遥远。从每一个公民的角度来说,都希望安全,没有制度腐败。但是,如果采用高纯的这种斗争方法,成功了,好处是大家的。无论成功或失败,代价是自己的,永难弥补。这就是“搭便车困境”,人人希望反腐败成功,这对自己有好处。但是人人不愿出头反腐败,因为对自己有坏处。
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说,倘若不能消除这样的两重困境,反腐败的前景依然不明朗。个案成功,不代表制度成功。制度性的困境不除,政府的学习过程就还没有完成,转型过程就还卡在瓶颈上。
郑筱萸在药监领域推行的“制度建设”,据说是借鉴了美国的制度经验。然而,美国的“正剧”,搬过来就演成了小丑般的“闹剧”,形同恶搞。为什么呢?因为美国的制度首先将政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有此一条,哪怕总统犯错误。因此,媒体的监督、行业协会的监督、消费者的监督,与政府自己的监督一样重要。没有前面那些监督,单靠政府监督别人又监督自己,在逻辑上说不通,机构和权力总是找不到合理配置,实际运行成本趋向于无限大。为了不再出现监管寻租的丑闻,真正重要的制度建设是,找到这样一种方式,使政府与媒体、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开而依法地“分享”监管权力并互相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