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承之(dacaoyu) 发表:那请问CNAS-CL01-A002第6.2.3条款中对于关键检测人员的任职要求描述,与CNAS-CL01-G001第6.2.2 b)条款中对于关键检测人员的任职要求描述,应该以哪个为准,还是都要符合?我回复的意思,就是先要符合基本准则应用说明的要求,再需要符合技术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而CNAS-CL01-G001第6.2.2条明确说明,除非法律法规或CNAS对特定领域的应用要求有其他规定,实验室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这个意思再明确不过,就是要先符合基本准则要求,再看是否在特定领域有其他要求。这个任职要求,至少应该是合集,而不是只符合应用说明中的要求。
不对 根据G001的说明 首选要符合领域的要求 如果领域与G001冲突 则与领域为主
原文由 KCN(v2735401) 发表:CNAS-CL01-G001 前言: 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
那请问CNAS-CL01-A002第6.2.3条款中对于关键检测人员的任职要求描述,与CNAS-CL01-G001第6.2.2 b)条款中对于关键检测人员的任职要求描述,应该以哪个为准,还是都要符合?我回复的意思,就是先要符合基本准则应用说明的要求,再需要符合技术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而CNAS-CL01-G001第6.2.2条明确说明,除非法律法规或CNAS对特定领域的应用要求有其他规定,实验室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这个意思再明确不过,就是要先符合基本准则要求,再看是否在特定领域有其他要求。这个任职要求,至少应该是合集,而不是只符合应用说明中的要求。
原文由 承之(dacaoyu) 发表:我还是坚持我的想法,人员任职资格应同时考虑两份文件的内容。比如关键技术人员中的结果复核人员,如果让您选择,您选一个化学本科毕业,只会做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人,还是选一个化学本科毕业,从事化学检测3年,同时也会做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人呢?按照您的说法,CNAS-CL01-G001 前言的意思是,当两份文件中的内容不一致时,比如,G001中对关键技术人员的工作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是至少5年,但是A002文件中的要求是至少10年时,以A002中的要求10年为准。当然,如果A002中规定只要3年,也要以A002中的3年期限为准。这才是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不一致时的意思。针对的是同一个内容的描述上有不一致,而不是针对同一个内容双方各有表述。如果认为只需要符合应用说明就够了的话,那还要准则干嘛呢,直接写各领域应用说明就可以了呀。
CNAS-CL01-G001 前言: 本文件旨在明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相关条款的具体实施要求。当本文件中对特定条款的要求与专业领域的应用说明不一致时,以专业领域应用说明的要求为准。